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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合肥讨债公司 时间:2025-08-16 点击:0 官网:https://www.yijianshua.com/
合肥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,帮助10名农民工追回9.5万“血汗钱”。
基本案情
某源工程有限公司系江州区某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方。2022年,某源工程有限公司与周某签订《劳务分包合同》,约定由周某承包涉案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。2023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,周某雇佣蒋某等10名农民工进入该项目从事木工等班组作业。2024年1月,蒋某等10名农民工与周某指定的现场管理员游某结算,确认蒋某等10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9.5万元。2025年4月,农民工多次向周某追讨,周某均以某源工程有限公司未结清工程款为由推诿,而某源工程有限公司则称工资应由周某支付,双方互相推责,故蒋某等10名农民工将周某、某源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。
庭审过程
在庭审过程中,虽然周某对于蒋某等10名农民工主张的劳务费金额没有异议,但被告周某、某源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矛盾依然尖锐,周某认为案涉工程未进行结算,劳务费应由总承包方某源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支付。某源工程有限公司则辩称,周某与某源工程有限公司对于案涉的工程未进行结算,无法确认公司是否尚欠周某班组的劳务费,如无法结算需对涉案工程进行鉴定。最终,各方在庭审当日未达成调解协议。
法院调解
案件庭审结束后,承办法官结合庭审中各方的意见,发现案件争议焦点明确、证据充分,仍具备调解基础。为快速化解矛盾,法官在庭后第一时间联系某源工程有限公司,耐心释法明理:“公司与周某之间对于工程款结算的纠纷不能转嫁给农民工,根据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规定,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,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,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。”同时,从情理角度引导公司换位思考,蒋某等10名农民工均系外来务工人员,应体谅农民工的不易。最终,经过多轮协商,某源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农民工工资,表示愿意由法院组织调解并在调解书出具后5日内结清农民工工资。
由于案件各方当事人均在外地,为减轻当事人诉累,在征得各方同意后,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太平法庭采用线上调解的方式,组织各方签订了调解笔录。在调解书送达后,某源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约定如期结清了农民工工资。至此,法庭帮助10位农民工成功追回血汗钱共计9.5万元,快速、高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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